发布于 2024-11-12
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 企业需依法成立并运营满3年,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 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企业员工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企业不得有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投资,除非国家有其他明确规定。
近三年集成项目总额需不低于5000万,或4000万且软件与信息费占比70%以上,且已完成验收。需至少完成1个合同额达300万的集成项目,或合同总额达100万的集成项目累计达300万,或纯软件与信息项目达50万,总额150万。
系统集成资质申请条件详解:一级资质企业需有清晰的发展历程,至少四年系统集成经验,且二级资质持有年限一年以上。主营业务为系统集成,集成收入占比大,注册资金2000万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平均年收入超亿元。良好信誉,无知识产权侵权记录,且有高额业绩要求,如3亿以上项目、高技术含量项目等。
以下是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的申报条件概述: 综合条件:企业需有清晰的发展历程,从事系统集成至少三年,且需持有三级资质一年以上。主营业务为系统集成,集成收入占企业总收入主导。企业需产权清晰,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平均收入过5000万元,经过权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在进行系统集成资质的认证过程中,首先,申请单位需履行以下步骤: 一级、二级资质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需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信部)认可的二级资质认证机构提交资质认证委托申请,附上详细的评审申请材料。这些材料应符合相关的二级资质评定条件。
2、系统集成资质的一级和二级审批流程涉及多个步骤,具体如下:申请与材料准备 申请单位需通过认证机构审核,填写由工信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制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报表》,同时附上认证机构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报告》,然后提交至所在省市的工信部主管部门。
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是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的,以评估企业综合能力,包括技术、管理、服务、质量保证、设备、建设质量、人员构成、业绩和资产状况等。获得证书有助于企业展示实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享受优惠政策,并加强自身建设。认证过程包括企业向认证机构提交申请,通过评估后获得证书。
4、综合条件:企业需有清晰的发展历程,从事系统集成至少三年,且需持有三级资质一年以上。主营业务为系统集成,集成收入占企业总收入主导。企业需产权清晰,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平均收入过5000万元,经过权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企业需具备良好信誉,无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记录。
5、资质批准和证书发放仍由省相关部门负责。1停止实施丙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定,具体工作交由相关行业协会承担,资质批准和证书发放仍由省相关部门负责。停止实施三级、四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具体工作交由相关行业协会承担,资质批准和证书发放仍由省相关部门负责。
以下是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的申报条件概述: 综合条件:企业需有清晰的发展历程,从事系统集成至少三年,且需持有三级资质一年以上。主营业务为系统集成,集成收入占企业总收入主导。企业需产权清晰,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平均收入过5000万元,经过权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企业资质标准(一)二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综合条件 建筑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一年。
二级资质- **综合条件**:企业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变革历程清晰,产权明确,拥有不低于一年的三级资质历史,或从事系统集成业务时间超过两年,且不拥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企业资质标准(一)二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综合条件 建筑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一年。
2、以下是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的申报条件概述: 综合条件:企业需有清晰的发展历程,从事系统集成至少三年,且需持有三级资质一年以上。主营业务为系统集成,集成收入占企业总收入主导。企业需产权清晰,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平均收入过5000万元,经过权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近3年的财务状况良好。 企业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所占比例不少于80%。
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企业资质标准:二级: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建筑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相关建筑人士可以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标准,利用建设通查询工具全国具体二级资质的企业的人数。
1、申请与材料准备 申请单位需通过认证机构审核,填写由工信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制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报表》,同时附上认证机构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报告》,然后提交至所在省市的工信部主管部门。
2、在进行系统集成资质的认证过程中,首先,申请单位需履行以下步骤: 一级、二级资质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需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信部)认可的二级资质认证机构提交资质认证委托申请,附上详细的评审申请材料。这些材料应符合相关的二级资质评定条件。
3、一)申请单位准备资质申报材料通过认证机构认证的申请单位填写工信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统一制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报表》,连同认证机构出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报告》一并提交到申请单位所在省市工信部主管部门。
4、在申请系统集成三四级资质的过程中,首要步骤是申请单位需要准备相关材料。需填写由工信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制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报表》,并附上认证机构提供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报告》。这些文件需一并提交至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市工信部主管部门。
5、管理体系相关材料:如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相关认证证书(如ISO 9001)等,体现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质量控制能力。提交申请材料 将准备好的申请资料提交至相关部门,如中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协会资质审批部门。
综合条件:企业需有清晰的发展历程,从事系统集成至少三年,且需持有三级资质一年以上。主营业务为系统集成,集成收入占企业总收入主导。企业需产权清晰,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平均收入过5000万元,经过权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企业需具备良好信誉,无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记录。
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2000万元。
建筑单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2000万元, 或所有者权益合计不少于2000万元。
二级资质- **综合条件**:企业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变革历程清晰,产权明确,拥有不低于一年的三级资质历史,或从事系统集成业务时间超过两年,且不拥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
企业固定资产电子设备的净值和无形资产中软件的账面净值均需满足不低于80万元的要求,数据需以企业申报资质时上一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为准。此外,企业还需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GB/T 19001-ISO900GJB900SJ/T 1123GJB5000,且至少覆盖与系统集成业务相关的所有活动和过程。
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以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工作网站公布的人员且是企业正式在职的人员人数为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应涵盖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主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