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4-08-10
1、建立复工复产备案制度。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报辖区疫情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
2、复产复工工作实施方案 为指导企业科学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企业防控能力,有效防范疫情在企业发生、扩散,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企业生产秩序,制定本方案。 建立机制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3、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工作目标、实施步骤、措施及具体要求、检查与评估、组织保障。工作目标 确保员工健康安全。保障安全生产,降低事故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实现项目进度目标。协调资源,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的问题。
4、疫情全面开放公司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模板(通用5篇) 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防疫准备措施,包括建立复工复产报告制度,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全面开展企业消毒等。
5、实行名单制管理:企业根据防疫和生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生产防疫物资、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城乡运转等顺序,提出复工复产企业名单和时间安排的建议。 帮助员工有序返岗:企业主动与人员输入输出地衔接,做好员工返岗工作。
6、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范文如下:开展一次安全责任承诺 组织开展岗位安全责任承诺,明确企业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作业长、班组长、员工的安全责任,做到以岗定责、按责履职。树立“责任不落实是最大的隐患”的理念,自觉融入日常生产工作中,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扩大企业防疫和消杀补贴范围,在对零售、餐饮、机场港口、冷链等相关企业落实已有补贴政策的基础上,2022年对物业服务、邮政快递、住宿、文化旅游等行业防疫和消杀支出,给予分档定额补贴。鼓励各区对复工复产复市企业疫情防控支出,按照实际运营规模给予分档定额补贴。
按照《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襄阳市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生产经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通知如下。
防疫物资、人员要到位常态化储备满足14天的防疫物资;企业设置独立的留观室,明确2名以上专职防疫员。企业具备上述五个复工条件的,向经开区和属地政府提交复工申请并签订《企业复工复产承诺书》,经现场验收合格后报指挥部同意方可复工复产。
划分低、中、高风险区,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企业分类分时有条件复工复产,具体行业企业实行灵活动态管理。武汉市企业复工复产安排: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农业生产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可以复工复产。
1、要把复工复产与扩大内需结合起来,把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释放出来,把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培育壮大起来,使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得到回补。这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
2、完全可以相信,疫情撼动不了中国经济,短期影响不会改变中国经济长期向好发展的大逻辑大趋势。当前我们可以把复工复产与扩大内需结合起来,把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释放出来,把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培育壮大起来,使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得到回补。
3、是要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运行秩序。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在确保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推动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是要推动相关新兴产业发展。
4、全面开展厂区消毒。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对厂区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理,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等部位要进行彻底消杀,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蔓延,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合理安排生产计划。
1、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落实各项放宽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简化程序,确保稳岗返还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宜昌市政府及时出台应对疫情稳就业11条政策举措,对宜昌9519家企业返还稳岗资金5128万元,稳岗287万个。对疫情防控保供的42家企业,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275万元,稳岗6363个。
3、对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有关企业或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加大对住房租赁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发放租赁住房开发贷款。拓宽住房租赁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住房租赁业务。